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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9岁男童燃放烟花受伤,家人投诉获赔8.8万,法官说…

近日,江西一7岁男孩被鞭炮炸伤截肢的消息引发关注。但烟花爆竹伤人的事件并不稀奇,近日,家住湘潭的9岁男童田小宇(化名)就在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中,导致面部被炸伤,经过治疗,依旧对面部肌肉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
田小宇的家人质疑所购买的烟花爆竹存在质量问题,于是,拨打12345市民热线,向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经过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理,最终,由烟花爆竹的生产商和经销商共同赔偿8.8万元。
这到底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

男童面部肌肉受伤需整容,家人怀疑烟花质量问题
春节前夕家住湘潭的田松(化名)带着儿子田小宇到宁乡市走亲戚。在途中,田小宇告诉田松,自己想要放烟花。为了让孩子开开心心过大年,田松满足了他的愿望,来到镇上的一家烟花爆竹专卖店选购烟花。看到烟花出自正规厂家,田松和家人就放心购买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安全隐患就此埋下……。
除夕之夜,刚吃完晚饭,田小宇便立即兴高采烈走到室外去燃放烟花。万万没想到的是,在燃放其中一个名为“漫天花雨”的烟花时,却不幸发生意外,田小宇的脸部被炸伤了。
家里人将田小宇紧急送往医院后,医生诊断田小宇面部神经断裂,需要住院治疗。两个星期后,花费医疗费近2万元,田小宇终于出院。但由于面部肌肉造成了不可逆伤害,田小宇后续还需要接受整容手术。
为何在燃放“漫天花雨”的时候突发意外?田松和家人开始怀疑烟花存在质量问题,于是,他们拨打了12345市民热线,向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所放烟花原已过期,经调解专卖店与供货商共担赔偿
“经过核查,我们发现田小宇当时燃放的“漫天花雨”烟花产品在商家销售时就已经过期。”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执法人员核实了过期烟花产品的来源等相关情况后,对被投诉的烟花爆竹专卖店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针对双方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调解。经过市监工作人员近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田小宇的治疗费用及相关赔偿责任,由被投诉的烟花爆竹专卖店及浏阳市的供货商共同承担。田松当场收到了88000元的赔偿款。
第二天,宁乡市道林市场监管所收到了田松满面笑容送来的“心系群众,依法维权”的锦旗。
选购烟花需注意保质期,生产经营者要定期清库存
“幼儿园的小朋友在吃零食之前,一般都会先查看是否过期。但是,在选购烟花爆竹的时候,一般的成年人都不会查看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小孩子就更不用说了。”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通过社会各界十余年来的齐抓共管,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不断上升,但烟花爆竹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没有受到应有的关注。春节之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发布了消费警示,反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选购和燃放烟花鞭炮时,要注意相关事项,谨防发生意外爆炸伤人。
田松和家人见产品出自正规商家,就忽视了查看保质期。“在此,我们再次提醒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者要定期清理库存产品,把好产品质量关;消费者在选购和燃放烟花爆竹前一定要认真查看生产者的相关信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燃放说明书,切实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自己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
产品责任纠纷属特殊类侵权,未成年人放烟花需监护
“这是一起典型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有玲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产品责任纠纷是指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因其负责的加工、制作、销售、运输、仓储环节而造成产品缺陷,并导致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所应承担民事责任而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该类纠纷属于特殊类侵权之诉,受害人既可以选择向产品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选择产品销售者进行赔偿。
蔡有玲认为,这起纠纷有两个焦点。第一个焦点是致伤男童的烟花是否存在缺陷。“产品缺陷通常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认定,一是产品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危险,二是产品是否符合法定安全标准。”
蔡有玲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作出了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二个焦点是受伤男童的监护人对男童受伤是否也有过错。”蔡有玲介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教育。”烟花外包装上通常按国家标准要求在“警示语”上明确规定“严禁未满18周岁、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
如果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未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导致儿童在没有成年人在场的情况下,接触、燃放具有危险性的过期烟花,直接导致事故发生,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提醒:消费者依法维权,经营者规范管理缺一不可
蔡有玲提醒,消费者在消费维权时应注意第一时间收集所有证据,保存消费的凭据如购买发票等等,如果没有证据,就无法证明消费者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的经营者之间存在法律关系,也无法证明消费者权益如何受到侵害、受到那些侵害的过程。
对于维权途径,消费者可以第一时间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2315投诉来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依据仲裁协议向当地仲裁委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作为经营者,应当严格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包括安全保障义务、提供真实、全面信息义务、出具发票义务、质量担保义务、瑕疵举证义务、退货更换修理义务、无理由退货制度、不得侵犯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义务等等。
“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依法经营,其实也是保护自己。”蔡有玲表示,如本案中的烟花爆竹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大型燃放等环节都应办理相应的许可证,包括《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等。如果没有这些许可证,则构成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轻则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则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妇女儿童和老年人作为相对弱势的群体,在消费维权上需要寻求的法律帮助更多。”作为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律师团律师,蔡有玲积极参与了湖南省消保委组织的各类消费维权活动。蔡有玲回忆,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健康、养老和医疗产品层出不穷,与之相关的消费维权案例也日渐增多。而未成年人的消费维权也越来越常见,例如网络游戏付费、食用过期食品、在学校意外受伤与保险公司产生理赔纠纷等。“希望消费者和经营者都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消费者依法维权,经营者规范管理,共建美好和谐社会。”
文: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欧阳婷 实习生 陈婧雯 通讯员 王军山。
编辑:彭晨
二审:李立
三审:欧阳灵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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