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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这些坑不要踩

好不容易拿到胜诉判决,对方却迟迟不履行,于是只能申请强制执行,看似有了抓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毫无动静,等了很久,终于接到法官电话,让去做谈话,一了解,才发现法官没有查到对方可供执行的财产,拿到手的只有一份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于是再一次心灰意冷。
以上可能是大部分执行案件的遭遇,如今执行难、执行慢已成为普遍现象,对于当事人来说,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想要取得好的效果,一是转变思路,二是有些坑要避免:
一、谨防对方以和解之名,贻误申请执行时效
胜诉判决生效后,自对方履行期间届满后2年内要申请强制执行,想必大家都清楚,但是在实践中,有的老赖会主动来谈和解,打感情牌,谈分期履行,提供人保等,分期履行了几期,待时效满2年后,又开始以各种困难拒绝履行。此时,当事人想要拿着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很大可能有因超过执行时效而不立案的风险,无奈只能再次起诉,费时费力,且正中老赖下怀。
二、执行阶段转变思路,主动调查,不要等靠要
这是一条很重要的教训,很多当事人,包括律师,以为强制执行只要提交一份申请书就ok了,其他的交给法官。法官会调查的,殊不知如今法官执行案件堆积如山,在当事人不能提供财产线索时,法官也仅仅通过内部查控系统查询一下,没有财产的话,可能就是一纸终本裁定。要知道,对老赖来说,官司败诉了,他们也不会闲着的,很多财产早已转移。
所以,在执行阶段,要主动调查,搜集财产线索,调查不了的话,让律师申请调查令,调对方银行流水、查亲属关系、应收账款、房产信息等。如果有共有房屋,打代为析诉讼,如果恶意转移财产,打撤销权诉讼,还有拒执罪。手段和方法很多,前提是要有线索,你提供了线索,就是在帮法官减少工作量,其实也在帮自己。

三、保全的财产,要及时续保续封

我听说过有律师同行,已经保全了对方的账户,在临近保全期限届满前半个月申请续封,但因为邮寄加和法官沟通衔接问题,致使没有及时续保,期间,被执行人有一笔大额款项汇入,随后又被转走,痛恨不已。所以,要牢记账户续保的时间,提早申请,及时和法官确认是否已落实续保处理。
四、对待被执行人,一边调查一边安抚,手上没有足够筹码,不要和对方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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