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栏目视频美女
  1. 法律
  2. 正文

女子反抗强奸,却被判刑9个月,赔偿37500,为什么还要坐牢?

一名手无寸铁之力的女子为避免被强奸进行反抗,却被判刑9个月,还被要求37500给施暴者,为什么。
2019年5月30日,陕西省榆林市发生了这么一件让人费解的案件。
白女士搭乘网约车回家,坐在车的后排。因为是夏天,白女士的穿着露肤度比较高,且白女士长得漂亮,因此前排的司机马某对白女士起了歹念。

马某先是在市区绕了几圈,确定白女士对路并不熟悉后,将车往没有人的郊区开去。因为路与平常的路不同,引起了白女士的怀疑。
她问马某怎么回事,马某说平常的那条路线正在维修,无法通过,白女士于是打消了疑虑。
车被开到了一个没有人经过的小路上,停下来后,马某转头对一脸疑惑的白女士说:你陪我玩玩,我给你免车费。白女士当即非常愤怒,表示不愿意并让马某赶紧把自己送回家。
马某见白女士不愿意,想用强硬的手段,人在前座起身向后倾斜,但白女士拼命反抗且碍于中间的隔板,马某并没有什么办法,于是司机下了车想去后座对白女士实施强奸行为。

白女士见他下车,猜到了他的意图,害怕之余,立刻起身到前座将车门都锁了起来。
马某发现车门被锁感到十分生气,在车外威胁白女士要求其将车门赶紧打开,可白女士哪敢打开啊!
如果开了,不知道会是什么后果呢,司机看白女士没有开门的意思,于是捡了石头和木棍想把车窗砸开,白女士在车内发现马某并没有把车钥匙拔下,于是钻到前座将车启动逃跑。
在调转车头时,不慎将在车旁边的马某撞到了路旁边的坑里,白女士顾不得那么多,赶紧开车回了市区报警。
【以案释法】
后警察涉入,司机马某也被及时送往了医院。
经法医司法鉴定,马某损伤程度分别属重伤二级,轻伤一级。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对白女士提起公诉,后法院以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重伤判处白女士有期徒刑九个月,白女士还按马某的要求赔偿其37500元,获得了马某的谅解,而马某并未获得任何的刑罚。

相信大家看完案件经过和判决结果和我一样感到非常的气愤和不解,大家会认为这不就是纯粹的受害者有罪吗?
难道马某不应该被判强奸未遂吗?为什么白女士不是正当防卫。
首先,当时的马某被锁在车外,而白女士在车内,马某对白女士的人身安全并没有急迫的威胁,被锁在车外的马某主观上是想对白女士实施强奸行为,但客观上行为还未能实施就被打断,而刑罚应当针对发生的行为,且马某并未对白女士造成任何的损失。
因此,马某并不构成强奸未遂。

其次,正当防卫是指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的直至其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
马某被锁在车外时,无法接触白女士自然无法对白女士造成不法侵害,即使有也被中止了。
白女士是在情急之下将马某撞进了坑中,属于主观上的害怕,且白女士对马某造成的伤亡大于马某当时对白女士实施的威胁行为,因此白女士不构成正当防卫。
最后,在这次案件中,马某是受伤的那一方,属于受害者。白女士对马某的伤害是在情急之下对马某实施的,并非白女士主观故意造成的,则白女士造成过失致人重伤。
而过失犯罪分为两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该预见自己行为(且具备能够预见的能力)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即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这种结果的发生的心理态度。
当时的白女士处于慌乱之中,无法想到自己开车的行为可能将马某撞进坑中致其重伤,所以白女士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重伤。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鉴于白女士是处于马某的威胁之下情急做出的行为,在事后及时报警,且按马某要求进行赔偿获得了马某的谅解,当从轻判处。

这件事的发生不得不让我们反省我国法律的漏洞,虽然按法律程序,马某是受害者,但是马某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如果女孩子都因保护自己受到惩罚,那么在遇到危险时她们又可以做些什么呢?难道穿自己喜欢的衣服真的是错误的吗?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