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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柳州一男子搞网恋,结果原配抑郁、“第三者”自残,闹上法院……

配偶将钱给他人使用能要回吗?
近日柳北区人民法院沙塘人民法庭依法审理了一起因第三人插足婚姻而索要“精神损失费”的案件。
案件回顾
董依依(化名)与李飞(化名)是他人眼中的一对幸福鸳鸯,2008年,在亲人和朋友的见证下喜结连理,婚后不久诞下一对儿女。两人本该永结同心,却不承想李飞不安于平淡生活,背着妻子玩起了网恋,沉迷于虚拟的世界当中无法自拔。
2013年,陈米兰(化名)沉迷上网,经常在网吧度日。一日,李飞与陈米兰在网上“相遇”,彼时陈米兰已经知道李飞32岁,仍在qq聊天中问:“哥的工作也做到上层管理了,怎么还不结婚呢。”李飞欺骗道:“我找不到合适的人啊。”
就这样,涉世未深寻求刺激的陈米兰叫起了李飞“叔叔”,李飞则称陈米兰为“宝贝”,两人隔空谈起了恋爱。两年时间一晃过去,陈米兰向家人谎称去广州打工,实则提着行李找李飞“奔现”。李飞瞒着董依依在一个小区给陈米兰找了个小公寓,隔三差五与陈米兰幽会。
因为多次要求见李飞父母被拒,陈米兰起了疑心,便找机会跟踪李飞回家,没想到正撞上接孩子放学回家的董依依,结果闹得不欢而散。当晚,李飞跪在地上泣不成声,不停认错求着董依依不要离婚。为了两个孩子,董依依思前想后最终还是忍了下来,可没想到几天后陈米兰因气不过李飞这么多年欺骗自己,竟上门要起了“精神损失费”,于是双方又上演了一场闹剧。
这样反反复复地吵闹经历了小半年,陈米兰只好回到柳州,可没多久便接到法庭送达的起诉状,原来是董依依要求陈米兰归还李飞这些年在她身上所花的钱,还提出了“精神损失费”
据调查,2015年8月28日至2021年9月29日期间,李飞向陈米兰转款合计20436元,为陈米兰支付医疗费、购物支出501.68元,以上两项总计20937.68元。陈米兰在此期间则陆续向李飞转账退回4436元。双方提供的证据还显示:董依依在丈夫外遇后情绪极差,被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陈米兰曾因反复失眠、晚上经常走动、出现自残症状,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最后,法院依据案件事实和证据,裁判结果如下:
一、被告陈米兰向原告董依依返还16501.68元。
二、驳回原告董依依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转移给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应属无效。
本案中,李飞在与董依依婚姻存续期间,未经董依依同意而多次向陈米兰转款或为其支付其他费用,因李飞与陈米兰存在不正当交往,上述转款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侵害了董依依合法的财产权益,故行为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的规定,陈米兰所获利益属于不当得利,董依依作为财产受损人请求返还,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对于董依依主张的精神损失费,综合案件证据,李飞明知自己是已婚人士仍与陈米兰保持多年不正当交往,根据二人聊天内容可知李飞并未将已婚事实告知陈米兰,李飞存在主观过错,其应对此次事件起因承担全部责任,董依依与陈米兰都是受害者,二人也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精神伤害。鉴于此,对于董依依单方向陈米兰主张精神损失费,不应得到支持。
法官寄语
通过后期回访,现在陈米兰已经另与他人结婚并怀有身孕,希望其关心教育好子女,不要重蹈自己的覆辙;希望董依依的原谅能让他们破镜重圆,李飞应当深刻反省,亡羊补牢,回归家庭做好为人夫、为人父的榜样。
转自/柳北法苑
来源: 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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