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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上访 毁人毁己毁家庭

家庭影响。
非法上访,特别是在越级非访中,极端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法群体性聚集引发的寻衅滋事、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等违法行为,个人触碰法律红线,还可能影响子女亲属。不仅把自己的一辈子毁了,也可能把孩子的一辈子毁了!个人违法犯罪行为会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及入伍和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如果家长有犯罪行为的话,子女等直系亲属不能参军入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考中,类似的影响同样存在。报考公安一类公务员的话,如果父母等直系亲属在服实刑的话,政审方面肯定是通不过的。如果是其他部门的编制内工作人员,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有此类情况者不能录取,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会带来一定影响,同等条件下肯定是择优录取。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0条的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这是刑法中的设置的前科报告制度。
个人影响。
此外,在大量的法律法规中,对曾经违法犯罪的人员设置了重重职业和行为的限制,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以下行业均不得录用:
1.公务员。
2.法官。
3.人民法院书记员。
4.人民陪审员。
5.检察官。
6.人民监督员。
7.警察。
8.律师。
9.基层法律服务人员。
10.公证员。
11.司法鉴定人员。
12.外交人员。
1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
14.行政执法人员。
15.教师。
16.幼儿园工作人员。
17.执业医师。
18.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
19.会计。
20.注册会计师。
21.期货从业人员。
22.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人员。
23.企业破产管理人。
24.保险精算师。
25.保险经纪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26.保险营销员。
27.拍卖师。
28.典当行业从业人员。
29.直销工作人员。
30.专利代理人。
31.证券从业人员。
32.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人员。
33.导游。
3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
35.基金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秘书长。
36.民用保障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人员。
37.注册建造师。
38.注册安全工程师。
39.注册测绘师。
40.公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人员。
4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
42.锁具修理经营者。
43.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保安人员。
44.保安。
45.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
46.土地估价师。
47.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48.拒绝护照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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