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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通肇事:太惨了,十人死亡

5月16日下午,广东韶关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一辆面包车从电站堤坝上坠入河中,导致车上10人全部遇难。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当中。
常言道,车患猛如虎,一起交通肇事造成十人死亡,毁了十个家庭,真是太不幸了。
1、本案事故原因虽然正在调查当中,但十有八九还是车速过快,否则在电站车坝上,本应缓慢行驶,却怎么能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故呢?还有,一个面包车载十人,存在超载问题?
2、该案从刑事上来说,事故造成十人死亡,属于特别严重的交通肇事,嫌疑人肯定涉嫌犯罪,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嫌疑人死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该案公安机关就不会立案侦查了。
3、从民事上来说,既然不幸发生了,人们最关注的就是这些被害人家属能否获得赔偿呢?
首先,由于遇难者都是乘客,第三者责任险是不给予赔偿的,除非车上有乘客险之类的,否则保险赔偿是很少的。
其次,人们疑惑,事故发生在电站水坝上,电站是否有责任呢?
《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电站是否有责任,就需要看电站是否尽到安全保障责任。比如道路两旁是否设置有保护栏,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如果电站在这方面存在问题,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然,毋庸置疑,最大的责任还是肇事司机。
最后,该案再次提醒我们,行车上路三分险,一定要谨慎安全驾驶,这样既然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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