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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的男女关系:她和自己的表弟发生不伦的性关系,还产下一子[朗读]
“她和自己的表弟发生不伦的性关系,还产下一子,他们必须要对我进行赔偿”,安徽广德,44岁的张大山向法院提起诉讼。
张大山与李世梅于2009年3月9日办理了结婚登记,于2014年5月28日在民政局离婚。
2014年10月17日,李世梅与张大山复婚。
2015年1月27日,李世梅生育一子,取名为张乐乐。
2018年6月7日,李世梅与张大山再次在民政局协议离婚。
2018年7月15日,李世梅与表弟王小伍带着张乐乐到某生物公司进行亲子关系鉴定,依据dna分析结果,支持王小伍、李世梅系张乐乐的亲生父母。
2018年8月8日,李世梅与王小伍举行了婚礼。
得知李世梅与其小自己年龄很多的表弟王小伍结婚后,张大山心生怀疑,经过多方打听,张大山得知张乐乐居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如五雷轰顶,内心极其痛苦。
2019年10月11日,张大山以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起诉李世梅,要求其返还双方离婚前支付张乐乐的抚养费16.4万元、离婚后支付的抚养费1万元和精神抚慰金5万元。
经过法院调解,张大山随后与李世梅达成协议,李世梅返还张大山所支付的张乐乐的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5万元。
2020年3月13日,张大山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小伍和李世梅赔偿其财产损失16万元、精神损失费4万元,共计20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以张大山再次就同一事实主张同一笔费用为由,驳回张大山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张大山不服,提起上诉。张大山认为:
第一,李世梅与王小伍发生关系时,李世梅尚处于与张大山的婚姻期间内,王小伍也明知李世梅系有夫之妇,两人在主观上明显过错。
第二,李世梅与王小伍发生关系时,王小伍才20岁,尚未达到结婚年龄,正是这个缘故,自己才稀里糊涂地为他人白白养了几年儿子,最后还落得净身出户的结局。
第三,李世梅与自己2018年6月7日离婚,38天之后就做出了亲子鉴定,再过20来天,两人就举行了婚礼,这一切都是两人高度合谋、精心策划的瓜熟蒂落。
第四,自己在起诉李世梅时,李世梅拒绝提供其持有的dna鉴定意见书,自己只能起诉李世梅,现在知道了张乐乐居然是王小伍的亲生儿子,自己才起诉的王小伍。
律师漫谈
第一,经权威鉴定,张乐乐不是张大山的亲生儿子,张大山误认为孩子是自己亲生的,为此投入了精力和财力抚养,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孩子的亲生父母,应对向张大山支付抚养费。
第二,张大山提供了自己2014年—2018年的银行流水,证明自己花费了80万元,但其无法证明这些钱全部用于了家庭开支,更无法证明其中的四分之一用于了张乐乐的抚养费。
第三,虽然李世梅与王小伍发生关系后怀孕并生育了张乐乐,但张大山没有证据证明王小伍与李世梅存在合谋及欺骗行为,也无法反悔自己当初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
第四,张大山之前已经就孩子的抚养费提起诉讼,且李世梅与其达成调解协议,已经返还张大山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5万元。
第五,王小伍与李世梅系表姐弟关系,其在明知李世梅系有夫之妇的情形下,仍然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导致李世梅怀孕生子,其行为有违伦理道德,违背社会善良风俗。
张大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将王小伍与李世梅所生之子作为自己的亲生儿子进行抚养数年,期间对孩子倾注了无数心血与情感,也投入了大量金钱与时间。
一旦张乐乐并非张大山亲生的真相公诸于世,在社会舆论下,张大山的人格尊严将遭受贬损,社会评价必然降低,其精神受到无法弥补的严重损害。王小伍的行为构成了对张大山人身权益的侵犯。
2021年6月,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王小伍赔偿张大山精神抚慰金4万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图文无关)。
张大山与李世梅于2009年3月9日办理了结婚登记,于2014年5月28日在民政局离婚。
2014年10月17日,李世梅与张大山复婚。
2015年1月27日,李世梅生育一子,取名为张乐乐。
2018年6月7日,李世梅与张大山再次在民政局协议离婚。
2018年7月15日,李世梅与表弟王小伍带着张乐乐到某生物公司进行亲子关系鉴定,依据dna分析结果,支持王小伍、李世梅系张乐乐的亲生父母。
2018年8月8日,李世梅与王小伍举行了婚礼。
得知李世梅与其小自己年龄很多的表弟王小伍结婚后,张大山心生怀疑,经过多方打听,张大山得知张乐乐居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如五雷轰顶,内心极其痛苦。
2019年10月11日,张大山以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起诉李世梅,要求其返还双方离婚前支付张乐乐的抚养费16.4万元、离婚后支付的抚养费1万元和精神抚慰金5万元。
经过法院调解,张大山随后与李世梅达成协议,李世梅返还张大山所支付的张乐乐的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5万元。
2020年3月13日,张大山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小伍和李世梅赔偿其财产损失16万元、精神损失费4万元,共计20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以张大山再次就同一事实主张同一笔费用为由,驳回张大山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张大山不服,提起上诉。张大山认为:
第一,李世梅与王小伍发生关系时,李世梅尚处于与张大山的婚姻期间内,王小伍也明知李世梅系有夫之妇,两人在主观上明显过错。
第二,李世梅与王小伍发生关系时,王小伍才20岁,尚未达到结婚年龄,正是这个缘故,自己才稀里糊涂地为他人白白养了几年儿子,最后还落得净身出户的结局。
第三,李世梅与自己2018年6月7日离婚,38天之后就做出了亲子鉴定,再过20来天,两人就举行了婚礼,这一切都是两人高度合谋、精心策划的瓜熟蒂落。
第四,自己在起诉李世梅时,李世梅拒绝提供其持有的dna鉴定意见书,自己只能起诉李世梅,现在知道了张乐乐居然是王小伍的亲生儿子,自己才起诉的王小伍。
律师漫谈
第一,经权威鉴定,张乐乐不是张大山的亲生儿子,张大山误认为孩子是自己亲生的,为此投入了精力和财力抚养,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孩子的亲生父母,应对向张大山支付抚养费。
第二,张大山提供了自己2014年—2018年的银行流水,证明自己花费了80万元,但其无法证明这些钱全部用于了家庭开支,更无法证明其中的四分之一用于了张乐乐的抚养费。
第三,虽然李世梅与王小伍发生关系后怀孕并生育了张乐乐,但张大山没有证据证明王小伍与李世梅存在合谋及欺骗行为,也无法反悔自己当初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
第四,张大山之前已经就孩子的抚养费提起诉讼,且李世梅与其达成调解协议,已经返还张大山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5万元。
第五,王小伍与李世梅系表姐弟关系,其在明知李世梅系有夫之妇的情形下,仍然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导致李世梅怀孕生子,其行为有违伦理道德,违背社会善良风俗。
张大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将王小伍与李世梅所生之子作为自己的亲生儿子进行抚养数年,期间对孩子倾注了无数心血与情感,也投入了大量金钱与时间。
一旦张乐乐并非张大山亲生的真相公诸于世,在社会舆论下,张大山的人格尊严将遭受贬损,社会评价必然降低,其精神受到无法弥补的严重损害。王小伍的行为构成了对张大山人身权益的侵犯。
2021年6月,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王小伍赔偿张大山精神抚慰金4万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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