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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男孩分享“辣条”,引发同学死亡风波,被诉至法院,法院判了![朗读]
01|基本案情
2022年1月16日,十岁的李某到小餐桌教室上课,期间将在家中带的辣条分给了一同上课的小a
放学后,有同学看到“小a从桌洞里拿出一包辣条,撕开塑料包装,用嘴含住一根,接着就头一歪,慢慢滑到地上,趴在地上不动了”,随即报告教室里的老师,老师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
经医院抢救,小a于2022年3月26日医治无效死亡。小a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载明,死亡原因为脑实质出血继发蛛网膜下腔出血。
02|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李某分享辣条的行为与小a的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首先,根据公安机关的检验结果显示,经过对李某分享给小a的辣条进行检测,未发现其中含有有毒成分。
尽管辣条作为一种零食含有多种食品添加剂,但并没有明显的安全隐患。因此,李某将辣条分享给小a的行为应被视为两个孩子之间的友好分享,并没有故意加害小a的意图。
其次,根据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和勘查现场照片,小a口中的辣条没有咬痕迹象,这并没有充分证据证实小a实际上食用了辣条。
最后,小a的父母已经确认小a以前没有过敏史,小a的医学证明书以及病历记录表明,小a死亡的原因是脑实质出血继发蛛网膜下腔出血。
在法院释明后,小a的父母明确放弃申请相关鉴定来证明辣条与小a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没有要求对小a的尸体进行进一步的检验。
因此,小a父母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辣条与小a的死亡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仅凭辣条与死亡时间上的前后关联性,并不能认定行为与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李某将自己所食零食好意分享给小a的行为与小a死亡的事实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该行为系孩子之间善意的分享行为,并不会造成死亡的结果,且李某不存在故意或过失侵害小a的行为,对小a的死亡没有过错,在本案中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03|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小李没有加害同学的故意,小a父母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辣条与小a的死亡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仅凭辣条与死亡时间上的前后关联性并不能认定行为与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李某给小a分享辣条与小a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李某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04|案件启示
虽然本案中小a的死亡结果与涉案“辣条”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这也提示我们,每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都有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我们要时常保持一颗警惕之心,尽量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社会。
2022年1月16日,十岁的李某到小餐桌教室上课,期间将在家中带的辣条分给了一同上课的小a
放学后,有同学看到“小a从桌洞里拿出一包辣条,撕开塑料包装,用嘴含住一根,接着就头一歪,慢慢滑到地上,趴在地上不动了”,随即报告教室里的老师,老师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
经医院抢救,小a于2022年3月26日医治无效死亡。小a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载明,死亡原因为脑实质出血继发蛛网膜下腔出血。
02|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李某分享辣条的行为与小a的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首先,根据公安机关的检验结果显示,经过对李某分享给小a的辣条进行检测,未发现其中含有有毒成分。
尽管辣条作为一种零食含有多种食品添加剂,但并没有明显的安全隐患。因此,李某将辣条分享给小a的行为应被视为两个孩子之间的友好分享,并没有故意加害小a的意图。
其次,根据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和勘查现场照片,小a口中的辣条没有咬痕迹象,这并没有充分证据证实小a实际上食用了辣条。
最后,小a的父母已经确认小a以前没有过敏史,小a的医学证明书以及病历记录表明,小a死亡的原因是脑实质出血继发蛛网膜下腔出血。
在法院释明后,小a的父母明确放弃申请相关鉴定来证明辣条与小a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没有要求对小a的尸体进行进一步的检验。
因此,小a父母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辣条与小a的死亡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仅凭辣条与死亡时间上的前后关联性,并不能认定行为与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李某将自己所食零食好意分享给小a的行为与小a死亡的事实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该行为系孩子之间善意的分享行为,并不会造成死亡的结果,且李某不存在故意或过失侵害小a的行为,对小a的死亡没有过错,在本案中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03|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小李没有加害同学的故意,小a父母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辣条与小a的死亡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仅凭辣条与死亡时间上的前后关联性并不能认定行为与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李某给小a分享辣条与小a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李某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04|案件启示
虽然本案中小a的死亡结果与涉案“辣条”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这也提示我们,每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都有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我们要时常保持一颗警惕之心,尽量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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